| 出台农村计生家庭优惠新政策 |
记者23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宁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今后将在农村低保、危房改造、灾害救助、医疗救助等方面享受到优先优惠新政策。
日前,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出台《关于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》,规定对符合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,将优先安排享受农村低保,并按当地最高补差标准金额给予保障;对符合“少生快富”工程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条件的,应纳入当地农村低保范围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。
在农村危房改造中,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,并适当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标准;对“少生快富”工程中的独生子女、纯女户家庭按救助户标准给予发放。对灾民中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发放救灾粮款,倒房户优先安排补助资金予以重建。对享受农村低保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按标准给予医疗救助,对患有特重大疾病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审批,给予救助。对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,女儿又无赡养能力的老年、残疾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,安排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。
据了解,这次享受优先优惠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,包括独生子女、按政策生育、计划生育纯女户、“少生快富”工程项目户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等。
|
|
|
|
|
|
|